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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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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法》起草背景及过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流、物流急剧上升,电动三轮、四轮车以其快捷、价廉、操作简便等优势,深受群众青睐,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由于驾驶人操作不规范以及电(机)动三轮车四轮车生产质量不过关等多方面问题,导致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不断,社会反响强烈,不仅扰乱交通秩序,而且影响了城市形象。“两会”代表委员对此长期关注。为规范市城区电动三轮、四轮车源头销售、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切实提升城市形象,在借鉴开封、菏泽等地市治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与,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濮阳市城区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办法》(试行)。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十五条,主要规定管理的对象,禁行区域范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一是本办法所指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是指不符合依法登记上牌条件,具有三个或四个车轮,使用电力或内燃机装置驱动的车辆。 二是禁止通行区域范围:市城区全天24小时禁止电(机)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禁行范围:濮上路以东,盘锦路以西,五一路以南,石化路以北范围内的城区道路(不含以上道路)。从事快递、邮政、环卫的电(机)动三轮、四轮车,残疾人助力车等,暂不受以上禁行区域限制。三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四是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严格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生产、销售管理。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要优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公交线路和站点设置,方便学生和家长公交出行。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执法执罚。教育部门要加强在校师生的教育和引导。邮政部门要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加强规范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残联部门要做好残疾人的教育、劝退及信访处理。文明办要把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纳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内容。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宣传和媒体曝光。发改、司法、财政、信访、督查、老干部管理、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机)动三轮、四轮车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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