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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2020-9-28
浏览量:110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是“六稳”“六保”之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力稳定和促进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结合我市市情,濮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的相关背景

(一)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政策文件稳定就业局势。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20〕14号)文件,要求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并对稳就业工作进行了整体规划和具体安排。各地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配套政策,完善具体措施。

(二)我市当前的就业形势需要出台稳就业扶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和国内外风险挑战影响,就业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群体就业任务艰巨,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的压力明显加大,亟需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的稳就业政策举措为企业减负、为市场赋能、为劳动者提振信心。

(三)我市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需要更加有力的就业政策支撑。《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载体,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的基本手段,有利于在当前形势下稳定就业局势、保障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我市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

二、我市《实施意见》的亮点特色

《实施意见》共八个部分30条具体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在国家、省政策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当前就业形势和稳就业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和创新,突出指导性,增强可操作性,力求实效性。

(一)创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援助行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一是创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援助行动和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校毕业生留濮就业计划,重点帮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濮留濮就业,为我市产业优化升级、经济转型提供人才支撑。二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支持城乡社区积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平台,积极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与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互促共进。三是支持创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

(二)多方拓宽就业路径,支持就近就地就业。一是积极引导农民工等各类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扶贫车间或农民合作社等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全市各类投资项目特别是省、市重点项目建筑施工、“四上企业”等用工优先吸纳本地劳动力,扩大贫困劳动力用工比例。二是加大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养力度,依托返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和扶贫车间,多渠道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三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参照以工代赈管理模式,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成效突出的给予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企业纾难解困,提升惠企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各类劳动者线上技能培训,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岗前培训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出台多项惠企举措,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探索“标准地”出让模式,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延长定额税收减免期限,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对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征不动产登记费等。三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企业新招用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助力企业降本减负、解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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