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濮阳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昌湖街道办事处、园区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满足决策时效性,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及材料归档。
二、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区党政办公室、区平安建设服务中心将对承办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未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的事项,不得提交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
濮阳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附 件
濮阳工业园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 项 目 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濮阳工业园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暂行办法 |
区财政局 |
第三季度 |
2 |
濮阳工业园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业园区分局 |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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