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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稳运行促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2022-9-21
浏览量:2913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稳运行促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22〕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濮阳市稳运行促增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濮阳市稳运行促增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国家、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13号)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实现“双过半”“全年红”,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力保市场主体

(一)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及时将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退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确保2022年6月底前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全部退还到位,实现应享尽享。2022年,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贯彻落实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加快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审批。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3.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4.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科技局

5.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公布《濮阳市政府已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6.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巩固市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成果,力争涉企收费项目只减不增、标准只降不升。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二)扩大房屋租金减免范围

7.规范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减免,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2022年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可根据实际承租期按比例享受减免,对于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8.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适度、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部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出租租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多渠道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9.执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优惠电价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6个月内补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国网濮阳供电公司

10.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天然气用户改“转供”为“直供”,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

11.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结合实际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2.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违约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绿色通道”,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濮阳中心支行

13.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2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到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

14.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2022年底。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15.在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运输企业等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对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底。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一)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16.坚持平时能防、疫时有备,建立常态常备、平急转换、平台调度、专班保障等工作制度,实体化运行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贸易流通、文化旅游、重点项目等领域工作专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7.落实省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18.建立保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保政策助力、保防疫安全“四保”企业(项目)白名单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全力保障运输通道畅通

19.全面落实国家、省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完善保通保畅工作机制,用好货车司乘人员报备系统和“货车畅行码”申报系统,做到快速查验、快速检测、快速通行,确保防控不失守、物流不受阻。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0.积极争取交通物流领域再贷款额度,用好助企纾困政策,减轻交通运输、物流仓储中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加强运输企业和货车司机服务保障。引导金融机构推出动产质押类贷款新产品,解决企业发展资金断档困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金融工作局

21.建立货车司机通行“白名单”制度,“白名单”内司机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绿码。推动各地在货运物流园区统筹设置核酸检测点,免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做到快检快测。

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交通运输局

22.延长运营车辆年审业务3个月办理期限,延期办理期间不予处罚。提高保险出险理赔效率,适度延后客货运汽车保险等保费缴纳时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濮阳银保监分局

(三)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

23.建立重点地区货物运输“直通车”制度,对司乘人员进行闭环管理,实行“即走即解即追”,保障往返重点省份和地区的货运车辆运营顺畅。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完善“白名单”企业服务,全面梳理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面临的问题,“一企一策”开展供需对接服务,做好原辅材料、零部件配套、设备物资等运输供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

25.强化重点行业运行监测,建立完善产业链供应链苗头性问题预警机制,及时处置潜在风险。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6.支持龙头企业构建本地产业链生态体系,常态化开展市内、省内产业链企业和产品对接,带动市内、省内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提升产业链配套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多措并举推动产业发展

(一)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步伐

27.抢抓新兴产业发展窗口期,聚焦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四大新兴产业,选准突破口,着力培育15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培育壮大新型功能材料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8.搭建高校、科研院所与规模以上企业研发供需信息平台,开展企业研发费用奖补、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和引进奖补,确保到2022年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教育局

(二)帮助企业拓展市场

29.举办产销对接活动,围绕能源装备、汽车零部件、家具、羽绒等特色产业,分行业、分领域征集产销对接意向,定期组织线上线下产销对接活动,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协作配套。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30.支持企业利用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重点展会平台找客户、拿订单、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采取按比例及最高限额相结合的方式,对展位费等费用实施分类补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31.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依托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布局一批海外仓,主动融入中欧班列(郑州)专列,畅通供应链通道。对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项目,按企业注册或认证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濮阳海关

四、大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一)积极促进大宗商品消费

32.支持举办汽车展览展销和汽车下乡活动,引导汽车销售企业通过开设社交直播账号和数字销售平台、汽车电商平台等渠道,拓展销售新模式。大力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家具优惠促销活动,调整完善刺激消费的财政补贴方式,激发消费需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二)广泛开展餐饮促销活动

33.引导各县(区)餐饮企业通过打折、发放优惠券、代金券等拉动消费。6月至10月份,市城区组织开展“濮阳美食节”活动,对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开展“龙都夜九点”,举办“濮阳名厨”“濮阳名吃”评选活动,提振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

(三)加快旅游景区恢复

34.依托清丰县冀鲁豫边区革命根据地旧址、濮阳国际杂技文化园区(水秀大剧院)、范县毛楼生态旅游区、华龙区东北庄野生动物园等景区,制定优惠政策,开展门票减免等活动,由受益财政发放文旅专项消费券。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35.结合夏季特点推出乡村休闲游、自驾亲子游、夜间旅游等适合市民、游客户外消费的特色产品和主题活动,激发文旅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财政局

36.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对因疫情防控临时关停的网吧经营主体,给予减免宽带专线费或延长同等时段的服务期限等优惠。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办公室

(四)支持扩大线上消费

37.支持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促销活动,开展直播带货,发展社群电商。推广“线上下单,线下无接触配送、预约配送、定点投递”模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8.加快商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传统市场主体电商化、数字化改造升级,拓宽线上销售渠道,培育线上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五、全力发挥投资关键性作用

39.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坚持领导分包、定期调度、项目督办等工作机制,实施省、市重点项目314个,年度完成投资1121.3亿元以上。滚动开展“三个一批”活动,加快推进“三个一批”项目建设,确保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0.开展好“招商引资突破年”行动,突出工业项目招商,努力在打通主要链条、攻克核心节点、落地重大项目、壮大产业集群上实现新突破,确保全市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突破260个,同比增长25%以上,总投资额突破1000亿元,争取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上市公司投资项目突破20个。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1.开展好“工业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重点工业项目140个,完成投资400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75个,建成投产项目57个。整合使用各类产业基金、完善更新投资项目库,综合运用参股、融资担保、联合投资等形式,撬动各类资本参与产业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濮阳投资集团、市金融工作局

42.实施企业技改提升行动,推动企业生产设备、技术装备迭代更新,全年实施企业技改项目136个,完成投资103亿元以上,力争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26%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3.开工建设京雄商高铁台前段、濮阳至卫辉高速东延项目,实施G342、G106等9个干线公路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濮阳至聊城高速和3座黄河大桥建设,建成濮阳至卫辉高速濮阳段、濮阳至阳新高速一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44.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实施净地出让、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化贷款服务、购房契税奖励等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

责任单位:市房地产事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濮阳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

45.进一步扩大民间投资,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国家、省、市“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PPP、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REITs等方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46.实施重大项目“四保”白名单制度。按照投资规模较大、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具备防疫条件等标准,从市县领导分包项目、“三个一批”项目及灾后重建项目中,筛选出一定数量的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列入“四保”项目白名单,保障项目连续施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各类资源和政策支持

47.全面规范审批行为、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60个工作日以内。推行“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承诺制工作机制,实行承诺制的一般性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开发区内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推行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并联审批服务”,实现“同步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48.优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对市级规划已经明确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合并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大力推行工程分步施工许可。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49.提前下达2022年建设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投资计划,上半年下达全部在建项目市级建设投资计划。加快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在6月底前发行完毕,力争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50.深入开展金融支持市场主体特别帮扶行动,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由受益财政按照贷款余额增量的1%给予资金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濮阳银保监分局

51.强化对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考核(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全年要实现增速、户数的“两增”目标),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精特新贷”等针对性信贷产品,支持受疫情灾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

责任单位:濮阳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

52.鼓励金融机构向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贷款。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

53.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放宽反担保要求,降低企业融资门槛。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

七、切实加强民生保障工作

(一)多渠道稳定和扩大就业

54.着力稳定就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坚持“一人一岗、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确保总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积极参与“豫见·长三角”“豫见·珠三角”系列活动,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服务,确保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5万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55.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新增就业岗位,支持有空余编制的事业单位适度增加人员招聘名额,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加大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岗位、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力度,吸纳更多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

56.全面加强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技能圆梦技行天下”等“11+N”专项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快办”“减证便民”行动,推进“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面应用。鼓励县(区)、乡镇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立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相关重点企业建立“一对一”工作机制,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其他培训机构,灵活采用定向、定岗、订单等方式为企业输送实用人才,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与重点群体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

57.对年度内新吸纳持证人员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介绍持证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主体,每成功介绍1人给予300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58.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三)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59.提升职业技能水平,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全力推进职业培训助企强技、名师助企和校企合作、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助力乡村振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培训持证“五大行动”,积极培育濮阳化工、濮阳美发、中原焊工、龙乡家政、濮阳味道、濮上网红“六大品牌”,全年完成15万人次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取得相应证书。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0.鼓励企业组织员工培训,企业与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对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补贴进行倾斜。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61.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在全市职业技能评价目录清单内的机构免费参加评价,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同一人员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得重复申领。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四)加大促进返乡创业力度

62.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濮阳模式”提升工程,降低贷款门槛,优化办理程序,推行“7天速贷”,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贴息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的非贴息贷款。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县级按照1∶1的比例负担。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可持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最高可达3次。对获评省级创业孵化园区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创业成功项目可申请省级大众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给予2万—15万元一次性扶持补助。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五)全面落实人才优惠政策

63.优化人才直接落户、居转户、购房等条件,加大人才引进、服务和支持力度,加快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进一步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科技局、公安局、房地产事务中心、财政局、医保局

64.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激励体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以及确定工资薪酬、职称评定、定岗定级等方面享受相关待遇。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奖补力度,开展“濮阳技能大师”“濮阳大工匠”“龙都技能大奖”和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评选。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

(六)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

65.做好“菜篮子”稳产保供。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方案,加强出栏3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保护和调控,稳定核心产能,全市生猪存栏达到125万头、出栏达到140万头以上;支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推进就地屠宰加工,促进“调猪”向“调肉”转变。推动家禽品种改良、养殖标准化改造,推进产业化发展。积极申报养牛大县,大力发展牛羊产业订单式养殖。积极推动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塑料大棚、日光温室等设施。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66.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切实做好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推动粮食、成品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机制完善落实,有效保障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商务局

67.实施好十件25项民生实事,制定工作台账,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力推进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逐月汇总进度向社会公布,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68.深化涉企审批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推动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线下专区,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的优质高效服务模式。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委营商环境办

69.实施差异化环保管控政策。加快推动中小企业绿色发展,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为基础薄弱的中小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及绿色化改造提供服务。对符合国家、省相关要求的A类企业、民生保障企业和绿色引领企业,实施豁免或降级管控。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70.常态化开展企业帮扶。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持续完善企业问题收集办理机制,畅通助企干部、“濮阳政企通”网络平台、“政企交流”面对面等问题反应渠道,建立企业问题办理工作台账,办结销号。常态化开展“四项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等方面问题。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科技局、商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71.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九、守住安全底线

72.保粮食稳产增收。着力抓好夏粮抢收,密切关注重大天气变化,及时发布“干热风”“烂场雨”等预警信息,做到及时收割、适时收获,确保颗粒归仓。提前做好农机设备储备检修,确保夏粮及时收割收获。抓好夏粮收购准备工作,安排好收购资金,拓宽售粮渠道,确保做到“有钱收粮”“有人收粮”,保护好种粮农民积极性。做好夏播工作,抓好种子、化肥等农资供应,高标准做好玉米、大豆等农作物播种工作,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储备局、供销社、农机中心

73.扎实做好能源保供。做好电煤供应工作,积极与大型煤炭企业对接,争取辖区内电力企业长协合同及时足量兑现,推动豫能、国能电厂电煤库存动态稳定在15天以上。提高煤电机组利用小时数,支持发电企业有序发展新能源和新型储能设施等能源项目。加强电网统筹调度,保障骨干企业、重点工程和民生用电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濮阳供电公司

74.加强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犹豫不动摇,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坚持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划小单元、群防联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永久性方舱医院和大型集中隔离点建设,建立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不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75.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金融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盯紧高风险机构、重点人员,补齐监管短板,扎牢监管笼子。督促企业承担起自救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化解方案,盘活存量资产,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濮阳银保监分局、财政局

76.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未雨绸缪、查漏补短,在主汛期前全面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完善指挥体系,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金标准。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

77.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聚焦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工程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落实落细“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救援支队

十、保障措施

78.制定配套细则。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分工,各司其职、加强配合,研究制定本部门、本领域的配套实施办法或政策指引,明确政策实施主体、适用范围、办事流程及保障措施,确保全面实施、快速见效。涉及省直厅局事权的政策措施,要及时沟通对接,争取上级支持。各县(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79.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政策宣讲,通过专题辅导、一图读懂、口袋书等形式,利用电视、网络、报刊、自媒体及“政企通”平台做好宣传推介,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包联干部、首席服务员作用,指导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措施,及时回应企业关切,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80.强化跟踪问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要建立工作台账,将落实情况纳入专项督导范围,分县(区)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服务,下沉到基层、下沉到企业(项目),及时了解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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