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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利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膜年产2000吨消光固化剂及年产3000吨均苯四甲酸二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来源:2021-12-8
浏览量:8355

宝利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膜、年产2000吨消光固化剂及年产3000吨均苯四甲酸二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宝利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膜、年产2000吨消光固化剂及年产3000吨均苯四甲酸二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宝利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膜、年产2000吨消光固化剂及年产3000吨均苯四甲酸二酐项目
建设地点:濮阳市产业集聚区(含濮阳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68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2000吨消光固化剂及年产3000吨均苯四甲酸二酐、二期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膜。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消光固化剂车间、聚酰胺膜车间、二酐车间、仓库、制氮间、研发楼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设单位:濮阳宝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电话:1383939882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河南裕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723238851
邮 箱:978555416@qq.com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三大街新龙御都国际9号楼401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五、环境影响及相应措施
1、废气
1PMDA车间废气
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标准要求;丙酮回收不凝气经冷凝回收后经活性炭吸附后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标准要求;工艺设备密闭性泄露丙酮无组织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 2标准要求;丙酮储罐大小呼吸经冷凝回收后经活性炭吸附后15m高排气筒排出,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标准要求;烘干废气设置两级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对烘干废气进行处理,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标准要求;二酐车间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出,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标准要求。
2)光固化剂车间废气
环化反应不凝气经冷凝回收后与反应生成的氨气一起进入水洗塔进行处理乙二胺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标准要求,氨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投料粉尘投料口设置集气罩对投料粉尘进行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标准要求;旋转蒸干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标准要求;消光固化剂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出,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标准要求。
3)聚酰亚胺膜车间废气
投料粉尘投料口设置集气罩对投料粉尘进行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标准要求; DMAC不凝气经冷凝回收后回收至回收储罐外售,不凝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出,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标准要求。
4)公用工程
储罐区废气经罐区油气回收后,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由15m高排气筒排出,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统一经污水处理区废气处理装置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经15m高排气筒排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然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污第三污水处理厂。
3、项目在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所有噪声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同时对门窗密闭隔音,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4、项目产生的危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具体防治措施详见报告书简本。
六、进一步了解项目信息的形式
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宝利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膜、年产2000吨消光固化剂及年产3000吨均苯四甲酸二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参与调查表的网络连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XIJWJqYYLmAflQr1c-7SRA 提取码:myp5
2、《宝利年产600吨聚酰亚胺膜、年产2000吨消光固化剂及年产3000吨均苯四甲酸二酐项目》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已经放置建设单位临时办公室(濮阳宝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院内),如有需要请于公示期间至办公室查看。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拟建项目所持的态度和理由。具体包括:建设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环保措施可行性意见及建议;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方式和途径:1、公众可以通过网站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箱发送至企业邮箱;2、公众可以去建设单位办公室直接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公众请于该期限之内提出意见。

濮阳宝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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