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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八项措施

来源: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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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八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根据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定,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八项措施。

一、畅通服务企业发展绿色通道

1. 依纪依规赋予企业首席服务员监督职责,使其成为党风政风监督员,倾听企业呼声,收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线索。

2. 各监督检查部门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县(区)重点企业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3. 畅通“12388”信访举报渠道,受理涉企问题举报投诉,并将涉企问题线索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4. 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建立损害企业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快速查办机制,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立即处置、限时办结。

二、强化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惠企政策落实

5. 坚持谁出台、谁宣传、谁落实,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督促涉企职能部门建立惠企政策清单,并确保落到实处。

6. 开展进企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落实六稳”“六保要求,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支持企业发展、减税降费、帮扶中小微企业等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特别是我市出台的26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用好问题提醒函、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函两书,做好专项检查后半篇文章。

7. 把各县(区)、市直涉企部门服务保障企业情况纳入巡察内容。

8. 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发现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三、鼓励干部担当尽责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9. 督促涉企职能部门细化涉企服务、监管执法标准,促进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优化提升。

10. 督促涉企职能部门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鼓励支持党员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接触交往,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11. 建立并联审批机制,督促涉企职能部门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依法精简涉企审批事项和环节,实行容缺办理容错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12. 完善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在监督执纪中对党政领导干部容错纠错清单和不予容错清单,真正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加强对涉企职能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

13. 督促涉企职能部门建立完善服务企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政府官方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公开公示,做到与法律法规、机构职能、部门职责相统一。

14. 监督检查室要加强对所联系单位涉企执法检查情况的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力度,对监督和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责问责。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促进涉企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督促涉企职能部门定期清理不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政策规定,组织服务对象开展服务企业情况内部评议,创新政企沟通交流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企业对涉企职能部门开展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严肃查处影响企业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

15. 聚焦项目审批、行业监管、司法执法、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涉企职能部门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重点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处罚、吃拿卡要报,利用公权力强令企业提供资助的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没有好处不办事、有好处乱办事的行为;严肃查处在推进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部门严厉查处黑恶势力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坚决查办有关单位移送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六、精准稳慎使用调查措施

16. 对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曾经的不规范行为,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妥善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政策,对主动投案、说明问题,积极配合调查,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依规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

17. 严格审批并按照法定程序,对涉案企业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不得随意扩大范围。严格区分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应当在查明后三日内解除调查措施,予以退还。

18. 法审慎对企业家采取留置措施,对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讲清问题的,一般不采取留置措施或及时解除留置措施;对可留置可不留置的,一般不做留置处理;对被依法留置的,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应为其签字、授权等履行职责提供便利。

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9. 督促涉企职能部门推动民法典在企业内的贯彻落实,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公正、守法诚信的竞争环境。

20. 对受到诬告陷害的企业经营者,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适当方式,澄清事实真相、消除负面影响。对反映失实或者查无实据的信访举报,及时了结,并向所在企业和相关部门反馈。

21. 慎重稳妥发布涉企信息,严格审批程序,对涉案的一般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2. 严格规范执纪执法行为,严禁利用职权非法干扰市场主体经营活动,严禁借执法检查之机接受企业安排的宴请、收受财物,严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严禁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线索,快查快结,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惩处。

八、帮助指导企业加强廉洁风险管控

23. 在全市开展廉洁企业建设活动,推动党纪国法宣传教育进企业,教育引导企业人员洁身自好走正道、遵纪守法搞经营。

24. 筛选涉企典型案例,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剖析案发根源,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指导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入查找企业内部廉洁风险点,着力堵塞制度机制漏洞,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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