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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分局关于 2020 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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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分局
关于 2020 年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 年我分局受理、办结 19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其中,撤销 1 个行政许可决定,撤销文件为:(濮工环审〔2020〕4 号)文件。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 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93-8222033
电子邮件:pygyyqhbfj@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黄河东路工业大道工业园区管委会(4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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