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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濮阳工业园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20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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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工办〔201922

濮阳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工业园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昌湖街道办事处,园区各单位:

《濮阳工业园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濮阳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717

濮阳工业园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1111日至25日,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9224日,督察组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濮办发电〔201935号)精神,全市整改任务共50项,其中涉及我区整改任务19项(共性整改任务11项、个性整改任务8项)。为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动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共性整改任务

(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够深入的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提升。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濮阳市一些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贯彻不够,还没有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个别谈话和走访问询发现,濮阳市个别领导干部缺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绿色发展观树立不牢,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生态保护,重应付检查、轻问题整改,重工作安排、轻检查落实,以文件落实责任开会落实责任等现象。个别干部还认为濮阳是欠发达地区,应该全力以赴抓经济发展,环保问题不是主战场,没有把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对国家和省、市多轮次环保督察、巡查、督导,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厌战情绪、畏难思想及侥幸心理,环保恐惧症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县(区)普遍存在。有的干部还存在环保工作一阵风,挺过就轻松的麻痹思想,对环保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思想上还没有做好打硬仗的准备。

整改目标:不断提高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水平,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全经济发展的全领域。

整改措施:(1)强化理论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工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园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学年度考核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强化生态环境政治责任。各级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列为经常性研究议题,将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安排。(3)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和新媒体作用,组建宣传矩阵,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责任领导:刘普军  区党工委书记

伍凛然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县(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联动不足,在制定措施、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推动工作落实上缺位,一些工作仅落实在文件上、口头上。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1)健全领导组织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机构,严格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完善环保工作机制。完善区领导分口负责的污染防治攻坚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管委会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3)厘清生态环境职责。坚决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明确党工委管委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责任领导:刘普军  区党工委书记

伍凛然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压力传导层层衰减。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县(区)、乡(镇、办)抓环保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松懈,跟踪督办不及时,执法不严,压力传导逐级衰减,环境治理效果大打折扣,致使一些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环境污染问题反复出现。

整改目标: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体系,压实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

整改措施:(1)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健全环境网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网格责任,建立完善各级网格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行业环境监管责任人、排污企业直接责任人等各类责任人清单。(2)建立生态环境考核制度。研究制定并认真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责任领导:刘普军  区党工委书记

伍凛然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部分干部作风不实。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濮阳市一些部门和干部对环保工作履职不尽责,作风不实,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工作消极懈怠,以及假数字、假检查、假整改现象。

整改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压实工作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形成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问的良好氛围。

整改措施:(1)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学习活动,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当前我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2)认真履职尽责。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部署、严格督办。各部门主动认领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对问题一抓到底、找准根源、直达病灶,确保整改全覆盖、无死角。(3)倒逼责任落实。充分运用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实绩考核结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落实。对工作不实、作风浮漂、标准低、推进难、落实责任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逐一厘清责任,实施责任追究。

责任领导:刘普军  区党工委书记

伍凛然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污染治理不够精准。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濮阳市对环境污染问题缺乏因症施策、精准发力的措施,习惯于运动式治污,可持续性不强。扬尘治理力度不够,对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行业、时间段未做到对症下药,管理粗放。重污染天气污染管控,只是停产限产,手段单一,不能综合施策,管控效果不明显。在治理工业无组织排放和VOCs排放中,缺乏科学的方案和措施。在对市城区西部工业区异味治理上,技术措施跟不上,监测能力不足,对污染源定位不精确。在水污染防治上,截污治污工程进展较慢,沿河城中村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整改目标:清醒认识严峻形势,科学施策,统筹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措施:(1环保分局牵头,经发局、市场监管局农办、昌湖街道办事处等配合,依托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服务活动,组织专家团队与企业建立服务关系、驻点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精准施策要求,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逐个行业、逐个企业提出治理措施,适应绿色发展要求。(2环保分局牵头,制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针对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编制完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动车等应急减排清单,实现动态管理。(3)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完善重点涉气涉水工业企业全覆盖的监控体系,扩大工业企业监控范围。针对我污染特点,构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体系,实时监控企业VOCs排放。(4建设局牵头,完善施工工地空气质量监控设施建设,实现工地扬尘治理信息共享,统筹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5改善水环境质量农办建设局、办事处认真履职尽责,尽快完成河道综合整治任务。

责任领导:孙庆莘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建立全各类施工工地监控监测信息交互共享机制;201912月底前,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企服务活动取得实效,构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控体系。

(二)关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整改不力的问题

6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濮阳市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仍有部分整改任务没有按要求完成。从督察组抽查的应完成整改的30个点位情况看,实际未整改到位的有8个,占27%,还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现象。

整改目标:提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标准,严格现场核查,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1)完善台账管理。完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牵头作用,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落实到位。(2)开展现场核查。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问题清单及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清单,在全范围内开展全面核查,进一步夯实整改责任,坚决防止出现敷衍整改整改不到位等现象。(3)严格督查督办。督查办牵头,采取定期督查、重点督查、挂牌督办与复查复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已销号的整改问题或容易复发的问题进行复查复验,坚决防止死灰复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4)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整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企业,由环保分局牵头,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领导郭建伟  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督查办、环保分局、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完成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反馈问题现场核查工作。

(三)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7.扬尘管控亟待加强。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据生态环境部20181—10月份《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降尘监测结果的通报》,濮阳市区及5个县降尘浓度普遍超标,在“2+26”城市及京津冀327个县(区)中排名靠后,其中濮阳市有5个月排名在后4位;南乐、台前、清丰、濮阳县排名多次在后3位。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濮阳市扬尘贡献率超过50%。本次督察也发现,濮阳市相关部门和部分县(区)对扬尘污染管控极为不力。督察期间,共抽查建筑、道路、水利施工工地及企业等共65个,其中49个存在不同程度的扬尘污染问题,问题企业占比达75.4%。建筑施工工地抽查28个,有25个均不同程度存在六个100%”落实不到位,占比近90%

整改目标:建立完善扬尘管控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六个100%”,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直至清除出园区建筑市场。(2)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晨查夜查力度,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从严打击,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形成扬尘污染治理高压态势。(3)建设局负责做好道路扬尘治理,城管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渣土车管理,各级各部门定期开展清洁城市行动。

责任领导: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郑广田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建设局、村庄整合办、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

整改时限:201912月底前。

8.渣土车管控不力。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濮阳市对全市渣土车缺乏统一管理,对各县渣土车管理存在盲区。督察发现,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启动期间,还存在夜间渣土车覆盖不严密、冲洗不彻底,车辆肆意抛洒,甚至还有黑渣土车夹杂其中,在市区多条路段上过往频繁,车辆绕行形同虚设。

整改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规范渣土车运输秩序,减少渣土车带泥上路,防治扬尘污染。

整改措施:(1)由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负责,做好辖区渣土车辆登记工作指派专人,对手续齐全、防尘设备安装到位的渣土车进行登记管理。(2)加大渣土车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力度,由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公安局组织力量联合执法,对渣土运输车进行严查,尤其加大夜间管控力度,在主要路口24小时布点,要求其降低车速,错时通行,对违规违法行驶的渣土车或黑渣土车依法查处。(3)利用GPS定位系统监控渣土车行驶路线,督促渣土车切实做到密封运输,对不按要求行驶的渣土车依法严肃处理。(4)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强化对自有场地、工地的监管,严格执行四有两不规定,因管理不善造成渣土乱倒危害环境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全责。

责任领导: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公安环保分局、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畜禽养殖管理不规范。督察发现,濮阳市还存在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不彻底、规模化养殖企业管理不规范、规模以下养殖企业粪水直排等问题,对当地水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整改目标:依法关停治理不达标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整改措施:(1农办牵头,昌湖街道办事处配合,进一步对辖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排查,并实行全面关停或取缔。(2)做好非禁养区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治理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种养结合不紧密的畜禽养殖场(户),督促采取干清粪方式,完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沼气处理等粪污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的设施设备,实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3)加强准入管理,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评审批或环境影响备案登记制度。加大畜禽养殖项目环境监管力度,增加排查频次,及时排除污染隐患。对违法偷排、漏排、粪污治理设施不运行的养殖项目,责令限期改正,依法查处。

责任领导: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农办、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206月底前。

10.结构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督查反馈意见指出: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濮阳市三产结构为10.3∶53.8∶35.9,第三产业占比分别低于全国、全省17.28.1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偏重、链条偏短的特点明显。濮阳市煤炭占能源消耗比重偏高,在一次能源总量中占比55.6%,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仅为9.4%

整改目标: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

整改措施:(1)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经发局负责,以服务建设濮阳新型化工基地为着力点,加快我区化工产业绿色化、循环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2经发局环保分局负责,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产能项目落地,以新材料、节能环保为重点,实施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的引领性项目,引导产业绿色发展。

责任领导:孙庆莘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经发局、环保分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濮阳市地处三省交汇处,过境货运车辆多,重型柴油车污染问题突出,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大。

整改目标:加强油品质量监管,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整改措施:(1环保分局牵头,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将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控管理范围。(2市场监管分局、招商服务局牵头,强化机动车油品质量监管,大力打击非法加油站点,加快推进正规石油企业布点,2020年基本保证正规加油站点在农村地区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责任领导:孙庆莘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市场监管分局、招商服务局、公安分局、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二、个性整改任务

12.濮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监管职责不清,噪声扰民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治理噪声污染,有效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整改措施:(1)明确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为工业园区内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建筑施工噪声实施污染防治。

责任领导:刘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在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理等问题上,与食药品监管部门相互扯皮。

整改目标: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机制,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1)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为园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理行业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我区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管理。(2)依据《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餐饮场所集聚经营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责任领导:刘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4. 濮阳市商务、质监部门未按要求建立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制度,仅是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在华龙区和经开区设立了两个检测点,对过往货运车辆油品进行抽测,监测结果也没有运用到对劣质油品溯源查处。濮阳市对外省输入的劣质油品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黑加油站(点)由明转暗,屡禁不止。

整改目标:强化油品质量监管

整改措施:(1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加强油品质量监管,持续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双油并轨,(2)公安局负责,加大执法力度,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外地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3招商服务局牵头,合理规划并加快推进正规加油站布点。大力取缔非法加油站(点),强化属地管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黑加油站(点)实行顶格处罚。

责任领导:孙庆莘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

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招商服务局、公安分局、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5. 在长期监管高压态势下,督察期间,仍在华龙区、清丰、台前和濮阳县发现14散乱污企业,有的甚至是明目张胆违法生产排污,网格管理形同虚设。

整改目标: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健全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和巡查检查,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16. 濮阳市在燃煤散烧治理工作中虽然成立了散烧办,但在洁净型煤推广、散煤置换、禁止周边省份劣质散煤流入等环节缺乏配套机制,监管乏力,清丰、台前等县部分散煤销售点有死灰复燃现象。

整改目标:继续实施洁净型煤替代散煤,严防散煤销售点死灰复燃。

整改措施:(1)市场监管局负责,进一步完善全燃煤散烧治理领导机构,形成统一管理工作机制。(2经发局牵头,大力推进双替代工作。(3)市场监管局牵头,在实施双替代的农村地区,加强散煤监管,全面摸排核实,防止散煤销售点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孙庆莘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

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经发局、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7. 对秸秆垃圾禁烧问题,省、市、县都有明确要求,但督察期间,在濮阳县、清丰县、经开区等仍发现秸秆垃圾等着火点达12处之多,有的过火面积很大,着火点附近乡村干部却熟视无睹、无人问津。

整改目标:禁止全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行为

整改措施:(1农办牵头,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党委、管委会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等应用,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努力实现全零火点目标。(2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牵头,昌湖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大监管力度,严禁秸秆、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等露天焚烧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

责任领导: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农办、城管综合执法局第五大队、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加强巡查、持续推进

18. 20186—9月,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发现濮阳工业园区豫丰塑业、永大塑业等四家企业均存在热熔工序集气罩收集效率低、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濮阳市整改结果显示,上述四家企业均已完成整改。但本次督察发现,该四家企业仍存在混料工序封闭不彻底,拉丝机上方集气罩安装不规范,废气收集不彻底等问题,敷衍整改现象明显。

整改目标:彻底解决企业废气排放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1)对豫丰塑业、永大塑业等4家企业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的废气排放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混料工序实施全封闭,规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2)加大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领导: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196月底前。

19. 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反映第二濮清南干渠河水发黑,有臭味。督察组现场核查发现,该渠水质发黑,经采样监测分析,氨氮、总磷浓度分别达15.8mg/L3.77mg/L,水质污染严重。该渠两条主要支流的污水治理,其中一条支流幸福渠至今仍没有拿出污水治理规划,第二濮清南干渠水质改善难以实现。

整改目标:有效改善幸福渠水质。

整改措施:(1对幸福渠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现场排查,查找污染源,对排查出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2)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防止问题反弹。(3完善幸福渠段污水治理方案,根治幸福渠污染问题,力促第二濮清南干渠水质有效改善。

责任领导:郑广田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农办、昌湖街道办事处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由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责任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形成推进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各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制,认真梳理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制定本部门整改工作方案。

(二)严格督查督办。建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领衔督办机制,由督查办督办,细化工作台账,实行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办。采用清单管理,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组织专项督查、暗查暗访、回头看,并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纪工监察局牵头,对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作进一步调查核实,逐一厘清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宣传力度,健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和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公开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推进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整改方案、经验做法、整改成效、典型案例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整改氛围。

  濮阳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197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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