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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濮阳工业园区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20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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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工办〔201919

濮阳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工业园区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昌湖街道办事处,园区各单位:

濮阳工业园区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濮阳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19624

 

濮阳工业园区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水平,根据濮阳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濮阳市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方案》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加强以党的建设为根本的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强党建、为人民、促发展的使命要求,持续推进廉洁乡村建设,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规范化建设,为廉洁乡村制定可操作、可量化的“施工图”“路线图”,不断提升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预防惩治等制度机制规范化水平,形成廉洁乡村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一)有一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7月底前完成)。以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为着力点,在组织、职责、机制、考核方面做到“四个到位”,提升监督实效

1.组织保障到位。(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各(居)党组织)

(居)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保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中办公有职责分工、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记录。

1统一子名称: 濮阳工业园区昌湖街道xx居务监督委员会,牌子的规格、样式参照村(居)委员会牌子,悬挂在村(居)委员会牌子之后,办事处统一制作(完成时限:720日前)

2统一印章内容:濮阳工业园区昌湖街道xx居务监督委员会,办事处统一刻制(完成时限:720日前)

3统一上墙制度:组织机构、职责权限、监督内容、监督程序、工作方式、例会制度等,由办事处统一制定,统一上墙(完成时限:720日前)

4)统一工作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记录本”由市纪委监委统一印制(居)监委会成员应及时、如实记录监督工作事项。(完成时限:720日前)

2.误工补贴到位。(牵头单位: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办事处)

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发放误工补贴,主任参照“两委”委员工资标准发放,其他成员按照每月300元执行,资金从区财政列支。误工补贴发放自71日起开始执行。(完成时限:731日前)

3.职责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村(居)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居)级财产管理、村(居)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以及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必须经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实施监督:

1)列席村(居)委员会、村(居)民小组、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

2)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查村(居)级财务事项,必须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印章,方可报办事处“三资”管理部门审核入账。

3)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和实施过程,如发现违规操作问题,应督促村(居)“两委”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或村(居)民大会讨论决定,执行不到位的可以向办事处反映。

4)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居)务和党务公开中不能满足村(居)民要求的情况,应督促村(居)“两委”重新公开或补充公开,村(居)“两委”要在一周内予以整改,不整改或仍整改不到位的应向办事处报告。

5)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发现村(居)“两委”成员有违反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政策及村(居)民自治章程,损害村(居)民根本利益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提出批评并监督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办事处报告。

6)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持,每年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以及村(居)集体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办事处要督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按照以上程序实施监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机制运行到位。(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1)监督工作例会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每月的5日定期召开例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应全员参加,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应提前请假。会议主要对村(居)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和研判村(居)务、财务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解决。会议情况应在工作记录本上记录,重要情况向办事处纪工委报告。(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廉情调度会制度。办事处每季度组织召开廉情调度会,一般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5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办事处纪工委书记、驻村(居)监督员(由办事处指派包村(居)干部担任)、村(居)纪检委员和村(居)监委会主任参加会议。会议要聚焦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突出发现村(居)组干部廉洁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扶贫领域资金发放、政策落实等方面造纪违法问题。会议一般为三项内容,村(居)监委会主任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办事处纪工委副书记、驻村(居)监督员对村(居)监委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办事处纪工委书记进行总结分析,并就工作开展进行业务培训。具体操作方式由办事处探索实践。(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考核管理到位。(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

每年年底,办事处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组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对履职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发误工补贴。

1)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区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应当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将村务(居)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区纪工委每年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一次,办事处每年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一次。2019年的培训工作应在8月底前完成。(完成时限:831日前)

2)完善考核评价制度。由办事处负责,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与村(居)“两委”考核一并进行。考核内容为廉洁乡村建设情况、履行职责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参加会议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等。考核结果划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成绩优秀的给予表彰,对履职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发误工补贴。具体考核办法或细则由区纪工委研究。(完成时限:1231日前)

3)建立成员退出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 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力、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等,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免去其职务;严重违纪受到党纪处分、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被判处刑罚、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称职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有一套民主决策机制。坚持规范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提高村(居)级民主决策科学化水平。

1.建立民主决策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办事处、各村(居)党组织)

村(居)“两委”结合当年需要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列出年度民主决策事项清单,向群众公开。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临时决策事项应在决策前及时补充至清单。

1)村(居)重要决策事项范围(参照《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实施细则》(濮办〔201515号))。村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订和修改;村建设整治和拆迁改造;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的兴办及筹资筹劳、建设承包,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及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宅基地的使用及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本村集体财产;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给本村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危房改造对象,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的确定;国家和上级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本村的落实方案;村民意见较为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多数村民认为应纳入决策的事项。(完成时限:720日前)

2)建立民主决策事项清单。每年年初,根据重要决策事项范围,由村(居)党支部结合本村(居)实际,在充分协商沟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年度民主决策事项清单。清单名称为昌湖街道x xx x年度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事项清单”,清单内包含民主决策事项、决策时间。清单应报办事处同意后,在村(居)务公开栏张贴,接受村(居)民监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年度中发生的临时重要事项需要进行民主决策的,村(居)党支部应当在决策前补充至民主决策事项清单。(完成时限:720日前)

2.严格决策程序。(牵头单位: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办事处、各村(居)党组织)

1)村(居)重要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即村(居)党组织提议、村(居)“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并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记录本”(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上如实记录,参会人员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按要求签字。(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对于外出党员、村(居)民代表较多的村(居),为避免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到会人员达不到规定人数,使会议组织更加高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出党员、村(居)民代表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参会表决,应有两人以上签署见证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在记录本内注明。(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办事处、各村(居)委监督委员会)

(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民主决策事项的决策过程、决议执行、决议和执行结果公开情况,做好监督记录。办事处、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情况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村(居)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民主科学决策工作负总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是监督基层民主决策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全程监督决策过程、决议执行、决议和执行结果公开情况,如发现违规操作问题及时督促村(居)“两委”整改,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办事处纪工委报告。

2)办事处应监督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的落实,每半年要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分析决策次数、决策事项、实施结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决策违反有关规定,侵害国家、集体或个人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督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究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

(三)有一个阳光账本(8月底前完成)。以破解农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公开、假公开等问题为着力点,对“三资”亮家底、“晒阳光”,让群众监督,还群众明白。

1.建立阳光账本。(牵头单位: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办事处)

将农村(居)集体财务收支明细、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等内容纳入公开事项,由办事处“三资”监管部门指导村(居)会计统一制作阳光账本,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阳光账本就是财务收支明白卡,主要用于村(居)民查询、公示、公开。办事处“三资”监管中心提供农村(居)集体财务收支明细、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薄三类原始资料,指导村(居)会计将原始资料转换为群众易懂的文字、表格,装订成册。财务收支明细每月更新一次,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薄每季度更新一次。阳光账本由村(居)会计负责更新、保管,存放于村(居)室,村(居)民可以随时查阅,每月在村(居)公开栏里进行公开。(完成时限:820日前)

2.设置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牵头单位: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办事处)

公开栏统一标识为“昌湖街xx党务居务公开栏”(红色),在公开栏上方或侧方居中横排。公开栏应在村(居)室外显眼位置集中设置,可在村(居)室、交通要道人口稠密处以墙面式或橱窗式进行设置,便于群众观看。公开栏要能防风防雨,科学选用材质,方便更新,便于长期保存公开内容。(完成时限:820日前)

3.规范公开栏内容。(牵头单位: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办事处)

公开栏应有固定公开内容、定期公开内容、随时公开内容3个部分。按照制度性工作固定公开(全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每季度一次),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的要求,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

固定公开内容包括:村(居)基本情况、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上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财务计划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村(居)规民约等。小微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等情况可以在公开栏公示,也可以结合本村(居)实际,制作成活页、手册,发放给群众。

定期公开内容包括:本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完成情况、 党建工作情况、村(居)级财务收支情况、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

随时公开内容包括:低保、特困人员、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新农合、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发放情况等。

(完成时限:820日前)

4.做实公开方式。(牵头单位: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办事处)

及时丰富和拓展党务村(居)务公开清单内容,每月15日,将阳光账本中的内容以简单明了、群众易懂的文字、表格等形式,与党务、村(居)务集中公开。丰富公开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居)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方便群众随时查阅。

(四)有一个廉政教育馆。立足本地廉政文化资源,打造廉政文化精品阵地,开展多层次的廉政教育。

1.打造廉政教育馆。(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廉政教育馆要突出主题、突出特色、突出警示、突出文化、突出实效,在党性教育、纪法教育、传统文化教育、警示教育等方面实现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全覆盖,培养基层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2.开展廉政教育。(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

区纪工委和办事处每年要组织办事处干部、村(居)“两委”干部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到廉政教育馆(濮阳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不少于1次,做到基层党员干部全覆盖。(完成时限:1031日前)

3.设置“曝光墙”。(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

在办事处、村(居)醒目位置设置“曝光墙”,公开曝光本区村(居)两级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完成时限:1031日前)

4.开展廉洁文化宣传。(牵头单位:区办公室;责任单位:办事处)

采用电影、戏曲、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廉洁文化,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社会风气。(完成时限:1031日前完成)

5.开展“勤廉十佳”村(居)干部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

“信念坚定、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为标准,评选“勤廉十佳”村(居)干部,予以通报表彰,进行专题宣传,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基层勤廉建设。(完成时限:1231日前)

(五)有一个信息化监督平台。为破解基层监督面临的人情干扰问题,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建设信息化监督系统,将其打造为集民生政策、资金公示、数据对比及预警、群众监督举报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监督平台,确保民生资金、项目和相关政策阳光透明。

1.规范政策资金公开。(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

区有关部门按照区纪工委要求,每季度更新一次民生政策以及惠农补贴、扶贫资金等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

2.强化大数据监督。(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

在惠农补贴、扶贫资金发放前,区纪工委督促职能部门利用信息化监督系统开展申请对象比对核查,对于发现的存疑问题再次审核,确保民生资金发放精准。方便群众查询举报。

(六)有一条执纪问责绿色通道(7月底前完成)。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加大惩治力度。

设立办事处纪检监察工作室(牵头单位:区纪工委;责任单位:办事处)

1.建立快速查处队伍。成立办事处纪检监察工作室,名称为濮阳工业园区纪工委xx办事处纪检监察室”;主任由区纪工委选派科级干部担任,工作人员从办事处选用,实行统一办公、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建立快速受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办事处检举控告类信访问题的受理和核实处理,简化信访受理处置流程,对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和村(居)组干部违纪问题快速受理,快速处置,确保问题线索“零滞留”,完成区纪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建立快速查处反馈机制。对群众利益诉求问题,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检举、控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4.纪检监察工作室人员组成。办事处纪检监察工作室设主任1名,由区纪工委选派原则性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科级干部担任;副主任由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兼任;工作人员若干,在办事处内产生,脱离原工作岗位,专职专责。

(完成时限:731日前完成)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2019624日至630日)。各通过召开部署会或动员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有关要求,迅速形成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实施(201971日至1130)。依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重点难点,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分步骤、分层次推动工作开展。

(三)总结提高(2019121日至1231日)。由区纪工委牵头,办事处具体实施,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参与,对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召开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深化提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把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作为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保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指导,全力推进。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挂图作战,按图施工,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协同推进。纪检监察组织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为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提供政策、机制等方面保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加强沟通联系,上级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指导、工作督导和压力传导,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廉洁乡村建设一体化实施。

(三)强化督导检查。纪检监察组织要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廉洁乡村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激励力度,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用好问责“利器”,对推诿扯皮、工作进展缓慢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追责问责,营造上下一心推进廉洁乡村建设的良好工作氛围。


  濮阳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20197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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