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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0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来源: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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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0月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24日-2018年10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93-8222033

通讯地址:濮阳市黄河东路(濮阳工业园区管委会环保分局)

编:457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运行效果

 1

河南中原助剂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年产5000吨油田化工助剂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濮阳市产业集聚区濮阳中原久盛石化有限公司园内

河南中原助剂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洛阳黎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年生产油田污水处理剂3000吨、油田破乳剂1000吨、油田缓蚀剂1000吨,主要建有化灰罐、分离池、成品池、搅拌釜、氢氧化钠储罐、事故池等设备设施。项目总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5万元,占总投资的0.96%

(一)项目选用了低噪设备,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办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和石灰乳废渣。废渣在厂区存渣池内晾晒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石灰粉、三聚磷酸钠等废包装袋暂存于固废间,定期外售。

聚氧乙烯醚型非离子表面活性剂、咪唑啉等桶装包装材料属于危废(HW49),表面活性剂及咪唑啉废包装桶暂存于危废间,已签订危废协议定期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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