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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产至15万套塑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201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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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产至15套塑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次公示

 

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产至15万套塑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已进入后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产至15万套塑壳项目位于濮阳市产业集聚区黄河路东段3566号天能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以以再生ABS料和新ABS料为原料,采用拉丝造粒和注塑等工艺,建设生产日产15万套塑壳项目。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拉丝造粒机和注塑机等。生产工艺流程为:(注塑线)配料——搅拌——注塑——修整——包装——入库;(拉丝造粒线)破碎——配料——熔融——拉丝——冷却——切粒。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集聚区发展规划和区域环境现状,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项目区域周边的居民、附近的地表水体。项目的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历史文化遗产等环境敏感区。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艺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

项目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拉丝造粒废气、破碎废气和注塑废气。

其中拉丝造粒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破碎废气和注塑废气经引风机并入现有工程西侧治理设施,经滤筒+活性炭治理后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拉丝造粒、注塑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建议加强设备维护和操作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各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循环冷却排污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送入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产污环节主要是破碎机、切粒机及风机等。针对不同设备的噪声特性,分别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防治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相应环境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为注塑生产线不合格产品及水口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

一般固废:注塑生产线不合格产品经破碎后回用至拉丝造粒车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固废: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符合集聚区发展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采取可研设计及评价建议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区域环境及周围敏感点不会造成明显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程度内。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索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期限、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征求范围主要是厂址周围居民、相关部门及专家等。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和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建议或索取补充信息。

六、联系方式

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永一

联系方式:18839380870              7276452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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