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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中原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年产5000吨油田化工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2018-1-19
浏览量: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分局

濮工环审〔201723

关于河南中原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年产5000吨油田化工助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河南中原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中原石油助剂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年产5000吨油田化工助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文件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建成后的信息,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是生石灰粉、三聚磷酸钠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应在搅拌釜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15m排气筒排放。企业应加强生产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2.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再进入久盛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通过园区管网排入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收纳水质要求。

3. 噪声。噪声主要为过滤器、灌装机及混合罐电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施,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 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石灰乳废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处置。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危险废物:表面活性剂及咪唑啉废包装桶均由厂家回收利用。危废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处置。

)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项目建成后,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同意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必须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项目运行过程中,要自觉接受项目当地环保部门的环境监督管理。

五、对此批复若有异议,可自该文下达之日起60日内向河南省环保厅或濮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逾期复议无效。

                                2017929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分局             20179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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