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分局关于濮阳中原久盛石化有限公司石油助剂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的批复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分局
濮工环审〔2017〕1号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分局
关于濮阳中原久盛石化有限公司石油助剂
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的批复
濮阳中原久盛石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濮阳中原久盛石化有限公司石油助剂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报告(报批版)》(以下简称《变更报告》)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濮阳中原久盛石化有限公司石油助剂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3年经市环保局批复(濮环审表〔2013〕37号),由于土地及市场因素,根据企业发展需求,该项目规划建设内容发生变化。变更内容如下:项目占地面积、建设内容、平面布置图发生变化;项目建成后计划入驻企业性质发生变化,入驻企业类型增多,不再是单一的石油助剂企业;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工艺及规模发生变化。
二、变更后:项目占地面积为138090.59m2,较变更前减少49319.41m2,建筑面积为32530m2,较变更前减少184160m2;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变更为35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气浮+水解酸化+HBF系统”;产业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由入驻企业各自自行收集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产业园增建一座180m3的事故水池。
三、《变更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变更报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变更报告》所列变更内容及环境保护对策进行调整建设。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变更报告》,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五、你单位应全面落实《变更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 废水:产业园应根据入驻新项目规模,适时提高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入驻企业若废水中含有除COD、BOD5、SS、氨氮之外的其他废水污染因子,企业需在厂内预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处理工艺为“混凝气浮+水解酸化+HBF系统”,废水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 产业园增建一座180m3的事故池,用于污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收集处理。
3. 固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由入驻企业各自自行收集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贮存、处置。危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进行贮存、处置,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 根据《变更报告》变更后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分析,产业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 0.525t/a,氨氮0.0525t/a,较变更前减少了COD0.255t/a,氨氮0.0255t/a,继续使用“濮环总量函〔2013〕78号总量控制指标”。
六、严格入驻企业门槛,禁止废水排放量大、高环境风险、生产危险化学品企业入驻。
七、其它环保要求仍按照市环保局批复文件(濮环审表〔2013〕37号)执行。
2017年4月14日
濮阳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园区分局 2017年4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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