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豫濮市集制造[2017]33636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二期)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提交资料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2014〕1339号)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濮阳市产业集聚区
二、建设主要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年产204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工艺技术:胎基开卷→胎基烘干→浸油→涂油→冷却→覆膜或撒砂→冷却、定型、贮存→计量、裁断、收卷→包装;主要设备:胎基展卷架、配料出料泵、立式沥青配料罐、热交换器等。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8年6月 至 2021年6月
四、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300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2017年9月19日
备注: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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