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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来源: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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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

濮市集能源[2017]11678

濮阳市盛华商贸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濮阳市盛华商贸有限公司年供应50万吨电煤项目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20号),本项目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提交资料符合《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2014年修订)》(豫发改投资〔2014〕1339号)要求,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一、建设地点濮阳市产业集聚区

    二、建设主要内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年供应50万吨电煤储煤库及其配套设施;工艺技术: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洁净、环保的方式卸、贮煤。主要设备:叶轮给煤机、堆取料机、破碎机及运输车辆等。项目市场前景良好。     

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6  20177

    四、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5000万元,国内银行贷款0万元,其它资金0万元。

  

 

                                                                 2016年5月18日

备注:1、企业持本备案确认书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能评、施工许可(开工报告)等项目开工前依法依规所需的全部手续。

2、备案内容系企业自行填写,备案机关仅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了审查,对其他内容应由相关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3、符合备案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情形的,此备案确认书自动失效。

4、此备案确认书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若项目在有效期内已开工建设,备案确认书在两年后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经备案机关同意可延长一年

5、此备案确认书必须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写,不得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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