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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龙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芳构化、12万吨/年MTBE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次环评公示内容

来源:2013-8-12
浏览量:13365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河南龙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芳构化、12万吨/年MTBE项目”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南龙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芳构化、12万吨/年MTBE项目”一期工程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濮阳市产业集聚区内,经八路东、铁路顺西路西、现状路北、纬三路南,总投资40393万元,占地面积为60000m2,其中一期工程投资为25000万元,主要建设石脑油芳构化和芳烃分离配套装置一套,主要产品为高辛烷值汽油3.41万吨/年、苯0.69万吨/年、甲苯2.59万吨/年、二甲苯1.51万吨/年、轻柴油0.35万吨/年、干气0.2万吨/年、车用液化气1.2万吨/年。

    三、主要污染环节

   1.废气:工程产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原料储罐区和石脑油芳构化生产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无组织废气,1台5t/h天然气锅炉及200万kcal/h的导热油炉排气筒废气,稳定塔回流罐产生的不凝气、芳烃分离塔回流罐产生的不凝气、汽提塔分馏罐产生的不凝气及苯塔、甲苯塔、二甲苯塔产生的不凝气,以及加热炉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办公生活产生的废水和制软水车间产生的软化废水以及地面清洗废水

   3.噪声。工程噪声主要来自包括各类物料泵、压缩机、真空泵、风机等其噪声值在80~95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芳构化催化剂废脱硫剂废溶剂废导热油废油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四、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根据项目大气污染源的性质和产生情况,评价提出以下措施:

   1台5t/h天然气锅炉及200万kcal/h的导热油炉排气筒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稳定塔回流罐产生的不凝气、芳烃分离塔回流罐产生的不凝气、汽提塔分馏罐产生的不凝气及苯塔、甲苯塔、二甲苯塔产生的不凝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用于作为加热炉燃料。加热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加强设备检修和操作管理,减少芳构化装置精馏塔不凝气、装置及罐区的无组织废气。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地面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内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制软水车间废水混合后排入集聚区污水管网,进入濮阳市城东污水处理工程达标处理后排入金堤河。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高噪设备通过设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绿化等措施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为危险废物,在厂区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芳构化催化剂废脱硫剂废溶剂废导热油交由生产厂家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的污泥交由填埋厂进行填埋处理,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由上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经采取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厂界噪声也可以达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河南龙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石脑油芳构化、12万吨/年MTBE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含本评价的要求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主要有:受工程直接、间接影响(不利影响、有利影响)的公众,如项目附近可能受工程影响的周围居民。其次为关心项目的有关专家、单位和个人等。

    本次主要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因而公众宜从工程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工程建设过程中。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河南龙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学坤               

 联系电话:0393-5381223    13083891313

 通讯地址: 濮阳市黄河路东段悦海兰亭小区5-1-1

 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彩霞                

 联系电话:0371-63913759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金国商厦18楼

 电子信箱:zhengdahuanbao@126.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13.8.12至2013.8.22

                         

     河南龙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20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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