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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物业公司经常以拒交水电费为由催纳物业费,交物业费无可厚非,但是以此手段威胁,是否妥当?
来信人: 赵**
来信时间: 2024-9-2 16:25:00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濮阳市工业园区天润华庭,千润物业公司掌握着代收其所在小区水电费的权利,而且物业公司上班时间与业主平行,导致业主缴纳水电费非常不便,即便是业主可以周末去交,但是周末毕竟是休息时间,有可能会忘记。现在的支付软件这么多,为什么不能由业主自主选择缴费方式呢?另外,在物业公司交付水电费比水电部门规定的价格高,就算是收取了服务费,但是没有明码标价,也无正规发票。最后,物业公司经常以拒交水电费为由催纳物业费,交物业费无可厚非,但是以此手段威胁,是否妥当?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9-20 15:18:54
回复内容:

赵**:

尊敬的网友您好,天润华庭小区2017年竣工,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设计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全部为高层住宅,一期设计户数745户,现入住260余户,二期工程正在筹备建设。该小区物业企业为濮阳千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业主不能通过网络软件自行缴纳水电费问题。该小区目前还未建设供电开闭所,没有纳入电力部门统一管理,所以,暂不具备通过网络缴纳电费条件,居民用电只能由物业公司代收。该小区为高层住宅,物业公司按照与供水公司签订的供水合同代收水费,符合有关规定。 二、关于水电费比水电部门规定价格高,没有明码标价,也未出具正规发票问题。物业公司代收电费每度0.568元,符合濮阳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目前天润华庭水费(含运行维护费、加压费等)标准是:1-5层每方4.25元;6层及以上4.55元,处于濮阳市高层住宅小区水费平均水平。目前水电部门只开具物业公司缴费的总发票,并没有授予物业公司开具发票权限业务。 三、业主缴纳水电费不方便问题。物业行政管理层人员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公司规定,每天八小时正常上班,其余安全岗、维修岗24小时值班保障小区业主正常生活秩序。 四、物业公司以拒收水电费为由催缴物业费问题。该小区不存在物业公司拒收水电费问题,但存在限制欠缴物业费业主水电费缴纳额度的情况。由于该小区目前入住率较低,业主欠缴物业费情况较多,导致物业公司管理、服务难以到位。2024年8月,濮阳千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针对小区现状和工作需要,对部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针对目前物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提升。 昌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0日